中国发改委于周一发布官方声明,对8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实施的价格垄断协议做出处罚,罚款金额合计4.07亿元人民币。8家海运企业包括:日本邮船、川崎汽船、商船三井、威克船务、华轮威尔森、南美轮船、日本东车和智利航运。
经查实,在2009年反垄断法实施后至2012年的四年间,上述8家海运企业在进出口中国的滚装货物市场上,约定互不侵犯对方业务,通过串通投标、固定主要航线和汽车品牌的承运企业,掌控和抬高运费话语权,实施价格垄断,损害了汽车进出口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由于日本邮船、川崎汽船和商船三井主动向发改委“自首”, 因此分别依法享受不同程度的“宽大”处理。日本邮船在其官方声明中表示,因为全力配合发改委调查,所以依法免受处罚。另外,川崎汽船罚款2398.09万元,商船三井罚款3812.11万元。
韩国威克发表官方声明称,接受中国的反垄断处罚决定,并支付2.847亿元罚金。此外,该公司已展开竞争法合规项目和落实补救措施,其中包括反垄断合规培训。
彭博新闻在7月份的报道中援引知情人士表示,发改委此次反垄断调查的着力点放在了商船三井、川崎汽船和日本邮船三家企业身上,因为这三家企业在中国航运市场占支配地位。
发改委此次调查紧随2013年欧盟和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的反垄断调查步调。日本监管者在2013年对约定抬高运费的5家航运企业展开突袭调查,日本邮船和川崎汽船在2014年1月份遭受罚处。此外,欧盟反垄断调查名单中还包括,全球航运巨头丹麦马士基集团、法国达飞海运和地中海航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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